
进了看守所后,刑事责任方面是不能进行私了的。一旦被送入看守所,意味着公安机关已经正式立案,案件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。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,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必须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。
不过,在民事方面,犯罪嫌疑人或其代理人与被害人之间可以进行协商。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退赃、赔偿被害人损失或取得被害人的谅解,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依法从轻处罚。
需要注意的是,即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达成和解,这并不影响案件的刑事审理程序。案件最终仍需按照法院的审理结果来执行。
其他小伙伴的相似问题:
进了看守所后如何与被害人协商?
看守所内是否允许家属探望?
被判刑后如何执行?